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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被告不居住地且无法提供居住证明的情况下申请不正当得利案件?

admin 营口律师 2023年08月24日
1、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
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
2、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3、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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