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标准在《土地管理法》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是: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突出部分以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二户及以上共用一宅基地的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宅基地面积计算: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法律依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第一条 从严控制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规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在修编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和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宅基地使用标准如下:
1、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2、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3、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宅基地面积计算: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法律依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第一条 从严控制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规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在修编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和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宅基地使用标准如下:
1、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2、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3、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建筑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标准在《土地管理
- 对出租车交通事故负同样责任的人死亡是
-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法律如何规定
- 经过成人高考我在85-88年本单位职工工程
- 我想问一下家里的盗窃物品。我不知道我
- 夫妻离婚后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支付抚养费
- 业主告诉开发商房屋屋顶漏水如何帮助开
- 刑事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犯罪如何量刑处罚
- 如何进行工伤残疾鉴定,工伤鉴定期限是
- 取保侯审后还会判刑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 恶意差评后客户撤销后还能投诉吗?
- 实习生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如何处理
- 五险一金具体指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 交通事故人员伤害车辆是否合理,是否有
- 持刀杀人未遂有什么结果
- 发送诈骗短信获利1000元将如何判断取保一
- 如何规定法律对正当防卫的定义?
- 你好,我是失独家庭。为什么我们属于城
- 现行法律对股东诉权的规定是什么?
- 到了转正期限,要求加一个月试用期
- 我承包了个人土地签了三年合同种了一年
- 商品房开户费是否合法,法律有哪些规定
- 醉酒驾驶一般如何判断,法律如何规定
- 按照什么标准补偿“住改非”的房子?
- 非法行医骗取大量财产如何界定,刑法上
- 如何退保保险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
- 法院没办法执行对方抚养费怎么办
- 如何解决仓储合同纠纷,如何规定法律
- 您好,公司工商注销后,专利还能办理转
- 网购快递商品的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