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口律师 > 离婚后,女方冻结了男方的工资卡,要求法院拍卖房屋

离婚后,女方冻结了男方的工资卡,要求法院拍卖房屋

admin 营口律师 2023年09月18日
建议尽快走程序,保全对方的账户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双方离婚后房产一般是能进行强行拍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会拍卖吗. 一般情况下,因单方债务,法院是不可以拍卖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因为夫妻一方 个人债务 ,法院只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不能将共同财产均进行拍卖。. 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玉环律师 杭州钱塘区律师 广州合同律师 重庆刑事律师网 成都离婚律师网 杭州公司法律顾问 杭州民间借贷纠纷 杭州网贷纠纷 呼和浩特律师 宁波律师 绍兴律师 厦门律师 濮阳律师 周口律师 邵阳律师 海口律师 绵阳律师 甘孜律师 安顺律师 怒江律师 黄南律师 泰安律师 杭州离婚诉讼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安远律师 宁都律师 吉水律师 都昌律师 玉山县律师 万载县律师